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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关于博士学位申请材料公示方式的说明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2-08-30 访问量:

研究生院于2022年4月2日发布了《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有关说明》,要求在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前,公示相关的申请材料,确保其完整性和规范性。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要求,现将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公示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公示地点:

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二楼公告栏。

二、公示内容:

1) 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;

2) 结合论文工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相关成果(导师签字)、专家推荐意见等;

3) 博士预答辩材料(预答辩会议记录、决议书、预答辩修改说明、预答辩审批表等);

4) 明评论文需公示送审专家。

三、公示时间:5个工作日。

四、公示无异议后,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。

五、本要求自2022年4月11日起执行。

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