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生源质量,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,为学院“双一流”建设服务,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《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博士指标分配原则》,制定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复试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1、研究生招生工作组
组长 | 组员 | 秘书 |
李栋 | 巨维博、岳珠峰、邓子辰、李磊、王心美、张凯 | 赵敏然 |
2、复试专家组
3、复试督导组
二、复试方式
1.学术成果资料审核
2.现场面试(学术PPT展示+专家问答)
三、复试工作时间安排
时间 | 工作内容 | 相关说明 |
2022年11月8日 | 公布复试方案、复试考生名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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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10日 | 学术成果资格审核 | 学科专家、研究生秘书、复试督导 |
2022年11月11日 | 线上面试 | 地点:腾讯会议 时间:上午9:30开始 |
四、复试相关要求
1、复试条件、复试纪律要求
报考导师需有对应招生指标。
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,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,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,一经查实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,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。
2、复试流程
1)报考导师指标确认及公示。按照《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博士指标分配原则》计算2023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,经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讨论后公示。
2)确定学生复试名单。
3)复试学生学术成果审核和面试。
3、复试内容及要求
1)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、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三部分内容。
2)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3)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听、说等方面,满分100分。
4)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。重点参考本人的综测成绩、研究生阶段工作情况、已取得的研究成果(论文、专利、奖项等)、未来博士阶段的规划、以及报考导师科研情况等,进行责任心、创新能力、预期成果的综合评判。需准备8-10分钟PPT汇报。
五、录取工作
1、录取总成绩计算
复试成绩=外语水平测试成绩*0.2+综合素质面试成绩*0.8。
2、录取原则
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导师招生指标情况,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遵从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,如果报考导师无招生指标则无法录取学生,如学生无导师录取则顺延到下一个学生。
六、舆情及投诉预案
事件 | 处置程序 | 备注 |
投诉没有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| 招生工作组审议,视情处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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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学生材料作假 | 招生工作组审议,如属实取消报考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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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学生条件不符 | 招生工作组审议,如属实取消报考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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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考核程序 | 督导全程参与考核程序,投诉后督导组第一时间反馈招生工作组,由招生工作组视情处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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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信息公开
导师招生指标、复试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不少于2天。
拟录取名单、报名材料和考核记录等相关材料,经学院招生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后,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保存。学院须及时告知每个学生拟录取结果,并做好相应的工作。
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,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,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。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。
八、监督与复议
咨询及申诉渠道:88431000 乔老师
咨询电话:88431006 赵老师
咨询邮箱: zhaominran@nwpu.edu.cn